新闻公告
点滴事件,见证点滴成长
一、宗旨
为增强在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大学生的科技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科学素养,促进高校大学生学术活动开展,加强高校间大学生文化交流,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激发大学生从事科学研究与探索的兴趣和潜能,从而加快推进一流学科与一流专业建设,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名称及标志
中文名称:全国高校智能交通创新与创业大赛
英文名称: National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Competition of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for College Students
标 识: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自动化学会
全国高校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专业联盟
承办单位:采用按自愿申报的原则,向当年大赛组委会提出承办书面申请,由当年全国高校智能交通创新与创业大赛组委会讨论,决定下届承办单位,承办本赛事。原则上,每一高校连续承办赛事不宜超过 2 届。
协办单位:由承办单位决定。
赞助单位:由承办单位决定。
组 委 会:由参赛各校推荐本校学术成就突出并享有较高声誉的教师担任当年组委会成员。设组委会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主席由中国自动化学会综合智能交通专业委员会主任或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教指委主任担任,副主席由赛事承办高校的校领导担任,执行主席由当年承办高校派员担任。组委会负责大赛各项制度的制定并对大赛各项事务拥有最终决定权。
秘 书 处:设大赛网站秘书处和大赛承办秘书处。大赛网站秘书处是大赛的日常事务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建立大赛作品评审和决赛答辩的专家库,并负有将赛事的最新进展情况在网站上发布的责任。大赛网站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若干成员组成。大赛承办秘书处是当年大赛赛事的直接组织管理机构,是当年大赛组委会的具体办事机构,由秘书长和若干成员组成,并由赛事承办学校负责组建。
工 作 组:大赛承办秘书处下设工作组,由承办高校师生组成,各参赛高校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大赛所有具体筹办工作(报名登记、相关作品资料收集,发布校内通知公告,组织校内预审选拔和报送等所有大赛相关事宜)。
四、大赛作品评审程序
1、预赛评审:预赛阶段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同一高校推荐最多 3 件优秀作品报送承办学校,其中在同一研究领域的推荐作品不得超过 2 件,承办学校适当放宽。
2、初赛评审:初赛阶段由承办学校组织专家,综合考虑作品对大会主题的响应程度和作品自身质量,对报送的参赛作品按照研究领域的分类进行远程评审,选出一定数量(根据各高校提交作品情况确定)获奖作品,原则上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 50%的作品进入决赛,其它获奖作品为大赛优秀作品。
3、决赛评审:决赛阶段采用答辩形式,拟按研究领域进行分组答辩(或提交作品类型)。答辩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成员或由他们推荐的专家为主组成,同时聘请部分承办高校专家担任评委,成员不少于 15 人。
4、决赛阶段的答辩形式:各参赛小组事先制作好幻灯片并准备好参赛作品参加答辩,答辩要求如下。
① 比赛小组代表向评委介绍自己的作品,要求突出作品重点内容和创新之处(10 分钟)。
② 回答评委对课题的提问(10 分钟)。
五、赛事组织
本大赛每年举办一届,每年2月开始,7月结束。
2、课题范围:参赛作品形式包括实物模型、计算机软件、设计图纸、研究报告等,所有作品应为原创,填写申报书并且撰写研究报告或论
3、参赛方式:学生以课题小组形式向所在学校报名参赛,报名以小组为单位,小组成员限定为 2-5人,为提高团队合作意识和便于管理,大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各参赛高校自行组织本校竞赛,组织专家对本校学生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和排序,于规定时间内推荐本校最多 3件作品给承办学校,承办学校名额可适当放宽。
承办学校对提交作品组织初赛和决赛。初赛选出一定数量(根据各高校提交作品情况确定)获奖作品,最终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 50%的作品进入决赛,其它获奖作品为大赛优秀作品,进入决赛的参赛小组需要向大赛秘书处提交作品论文。
4、大赛流程:大赛流程主要由以下8个阶段组成:
阶段 |
赛程内容 |
时间 |
负责单位 |
1 |
发送大赛邀请函 |
比赛当年3月上旬 |
承办学校 |
2 |
大赛邀请函回执 |
比赛当年 3 月中旬 |
参赛学校 |
3 |
开始报送参赛作品电子说明文档 |
比赛当年5月下旬 |
参赛学校 |
4 |
报送参赛作品电子说明文档截止 |
比赛当年 5月下旬 |
参赛学校 |
5 |
开始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 |
比赛当年6月上旬 |
承办学校 |
6 |
公布入选决赛作品名单 |
比赛当年 6月下旬 |
承办学校 |
7 |
决赛答辩报到 |
比赛当年7月上旬 |
承办学校 |
8 |
决赛答辩、颁奖、闭幕式 |
比赛当年7 月上旬 |
承办学校 |
六、经费筹措
本届大赛决赛阶段的活动经费(包括场地费、会务费、评审费和奖状奖杯制作费等)由承办高校负责提供。参加决赛的学生和带队教师的交通及住宿费自理,承办单位提供大会工作餐。大赛只设奖项,不设奖金。
七、奖项设置
选取一定比例的远程评审作品进入决赛。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等奖从一等奖中选出(可空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决赛作品的 8-10%、30-35%、40-50%设奖。本科生赛道和研究生赛道均按照上述比例设置。
八、以上未尽事宜,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大赛组织单位。
本章程从 2023 年 2 月起生效。
中国自动化学会
全国高校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专业联盟
2023年2月